运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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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 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
1.根据实验课教学发展趋势,与相关实验课主讲教师协商定制实验长远建设规划。2.负责本实验室全面管理工作,制定本实验室年度详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3.配合实验课主讲教师组织好实验课教学,保证实验课正常进行。积极、主动配合实验课主讲教师组织好实验的更新和改进。4.制定本实验室职工个人岗位工作细则,将实验课准备、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具体到个人,明确本实验室实验技术人员的分工责任。5.负责组织对本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和实验设施的调试、验收、维修、更新工作。6.关心本实验室技术人员的思想和学习。结合实验室工作,组织本实验室技术人员的学习、培训和进修,提高全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。7.负责组织本实验室安全、卫生工作,及时发现、排除安全隐患。8.认真执行校、院、系所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二. 实验中心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
1.比较系统地学习和了解与本实验室工作相关的基础知识,熟练地掌握本实验室各项实验技术,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实验技能。2.认真做好实验课的准备工作,对教师和学生的实验课教学提供主动、热情地服务,及时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,确保实验课的顺利进行;积极配合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,参与实验内容的更新和改进。3.明确分工,熟悉本实验室仪器设备、实验设施和药品的性能、用途和使用注意事项,做好实验室管理工作。4.定期进行仪器、设备帐、物核对,做到帐物相符,搞好固定资产的管理。5.对于危险化学品、辐射源物质、压力容器等高危物品,要做好使用记录台账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6.及时收集、整理所负责的各类档案资料,做好档案管理工作。7.严格遵守校、院、系所的教学经费管理制度。8.学期末须认真、严格地进行学生所用实验玻璃器材的清点、验收工作。9.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和三废处理工作,保证实验环境安全、整洁。10.严格遵守劳动纪律、请假制度和本中心制定的值班制度。11.认真执行校、院、系所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本规定于2015年4月制定由城环学院实验室安全小组修订。